企業投入資源從事教育訓練,其目的不在乎藉此改變員工的心態、行為、能力;進而提升員工工作績效,並帶動部門績效的提高,達到組織績效持續提升的目的。在訓練發展的理論中,有關訓練遷移的效果,談的也是這樣的觀念。而最近美國訓練發展專家Kirk Patrick 提出修正訓練四層次評估模式時,也從類似「以終為始」的概念,強調從績效的面向,去思考訓練的做法與目的。
若訓練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提升績效,所有的訓練成果就應該反應在績效表現上的前提假設是成立的。那訓練的規劃與執行,就必需多從員工的角度出發,從員工的真正需求去考量;否則訓練與績效表現的「學用落差」就會一直存在。
那企業教育訓練單位人員,要如何做才能縮小這種「學用落差」,透過教育訓練真正提升績效?個人提出兩個觀點,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