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末位淘汰制」績效管理制度的成功關鍵因素





淘汰績效表現不好的員工,對組織績效的提升與人員的管理當然有其正面意義。這也是世界上很多公司透過強迫分配法的績效管理制度,固定淘汰績效百分比最後3%, 5%, 10%員工的原因以達成汰弱扶強增加組織成員流動性的機會建立活性的組織文化。

 

但在實施這套「末位淘汰制」的績效管理工具時並需符合幾個基本假設才能落實此制度否則會有反效果的現象產生。

 


1.     組織績效、部門績效、與個人績效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這是最重要的一點也是企業最容易犯的錯誤。組織績效、部門績效、與個人績效沒有緊密結合在一起的組織是不適合採用「末位淘汰制」的。也就是說當公司決定淘汰績效百分比最後5%員工指的是全公司淘汰5%員工不是每個部門都淘汰5%此制度的精神是以績效定去留但不是鄉愿式的齊頭式假平等。所以績效最好的部門或許不用淘汰任何人績效最差的部門或許需要淘汰15% 的員工或許更多。因為組織績效、部門績效、與個人績效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

 

2.     淘汰績效百分比最後3%, 5%, 10%這些數字是來自自己公司的經驗數值且不是一成不變的為什麼是3% 5% ?或 10%?是因為從過去幾年公司員工的績效百分比經驗值告訴我這個百分比的員工是應該且可以淘汰掉的絕不是人家公司是幾個百分比我們就是幾個百分比。再者淘汰幾年後績效表現不好的員工都被淘汰了也補進優秀的員工整體人力素質提升了,整體績效表現提升了淘汰的百分比也應該跟著降低。也就是說淘汰的百分比應該每年根據公司狀況檢討否則只會造成人心遑遑把優秀的人才往外送。

 

3.     補進來的員工要比被淘汰的員工優秀淘汰才有意義。若明知補進來一些的員工不會比淘汰的員工好或產業的人才基本是已經是短缺嚴重時就需謹慎評估這套制度的適用性畢竟組織還是需要人來運作的。不了解產業人才供給的實際供給狀況只堅持淘汰的精神是會為組織帶來傷害的。一些中小企業的困境就是在這裡。

 

4.     淘汰究竟是帶來正面的競爭的文化還是負面的惡性競爭文化。這也是這個制度這幾年被討論與檢討的原因。好的制度必需配合好的組織文化才能成功。在重視團隊合作的組織中強迫分配法的末位淘汰制度是讓員工重視個人主義還是團隊合作精神?若產生本末倒置的目標移置作用大家為了不被淘汰反而是惡性競爭忽略團隊合作事實上對組織是不好的。

 

5.     配套的管理措施才是「末位淘汰制」真正精神所在。這也是容易被忽略掉的一環。我一直認為績效管理的目的不在讓員工的績效變差而是幫助每個員工的績效都能提升。畢竟任何一個員工未達目標意味著組織的績效也少一分的表現吃虧的還是組織。所以績效的目的不是淘汰而是協助大家把績效變好。對於今年績效在淘汰邊緣的人組織是否有一套管理措施或訓練計畫讓他們績效提升明年不會落到要淘汰的百分比中這才是績效管理的重點。大多數的主管或許忽略這一塊心想反正表現不好就是淘汰掉或是心裡想著的是我找到了明年該淘汰掉的5%

 

管理制度往往不是單一的它需要相關的措施或制度相配合才能相輔相成「末位淘汰制」也是如此若只看到淘汰的精神忽略實施這套制度的前提假設或先決條件與相關的配套措施那就只會製造更多的問題了。

 

(李弘暉,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 (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博士元智大學管理學院領導暨人力資源學程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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