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empowerment)是組織透過授權給部屬的方式,達成組織權力分享的目的。授權現在的定義和過去我們所了解的授權(delegation)有所不同。過去的授權是最基本的權力分享方式,主管在一定的範圍內,將某些權責指定移轉給所屬部屬完成特定工作。而現在授的權是種全面性的權力分享方式,最主要的區隔在於尊重「專業」的精神。在現在授權的架構下,不僅僅權力下放了,更重要的是主管完全相信部屬的專業知識與能力,完全將「專業」下放給部屬做決定。
組織的領導者為何需要授權? 從需求層次理論來看,授權可滿足員工高層次的激勵需求。亦即,透過授權可滿足員工的 「尊重需求」與 「自我實現需求」,達到金錢無法達成的高層次激勵效果。
此外,授權可以增加組織權力的基礎;領導者有更多的時間可從事願景的規劃與重大決策的方向。而透過權力的下放與專業的尊重,每個人都可參與決策,如此透過員工的參與,可為組織帶來更多的附加價值。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即是透過授權可以培養並加強部屬解決問題的能力。這不但是組織邁向參與式管理的唯一途徑,更是組織面對多變的環境與多元化的顧客需求下,必須具備的快速回應機制。
在過去,權力為領導者所獨享,員工漸漸養成惰性,成為聽命於上,只負責執行的被動機器,更喪失了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資訊等於權力(information = power),誰擁有了資訊,誰就擁有了權力。而過去因資訊的掌握權多集中於組織的高階層,自然授權機會少。如今,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與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資訊的擷取便利,組織中基層員工可以輕鬆掌握資訊的管道與來源。所以,資訊的分享也成為必然的趨勢。在此一前提下,授權必然成為組織無法阻擋的趨勢。
授權雖為必然趨勢,但領導者也必須體認到,授權並非一蹴可幾的。亦即授權在組織中,必須有一些基本前提:
1. 組織的資訊必須公開,特別是員工須了解有關組織績效的所有資訊,以便評估為何他必須承擔更多的權力或責任。
2. 員工必須有足夠的知識與技能,完成組織的目標;授權的基礎在於相信和對專業的肯定,員工必須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方能達成組織賦權的目標。
3. 員工有權力從事實質的決策制訂,亦即授權的前提,是在於工作的重要性,與對員工工作的肯定。
4. 員工了解他們工作的意義及對組織的影響,唯有如此,員工才會樂意接受權力與責任。
5. 員工的績效獎勵,是基於組織的績效,以便發揮授權的綜效。
在此一重視知識、專業與資訊的世紀。領導者須拋棄過去「唯我獨尊」、「一人獨攬大權」的舊思維與舊觀念,懂得分享資訊、分享權力,與分享責任的領導者,才會是個快樂的領導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