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4日 星期六

鼓勵與責罵

基本上, 我相信正面的「鼓勵」比負面的「責罵」有效, 可以達到更好的激勵效果!


「鼓勵」可以激發部屬的正面能量, 刺激部屬潛能, 增加自信心, 透過自我實現的動力, 達到激勵的效果, 而讓部屬付出最佳努力 (the best effort), 提高組織效能. 反之, 「責罵」有時易打擊部屬信心, 讓部屬有挫折感, 讓部屬因畏懼而做事, 所以只付出足夠的努力, 事情做到就好, 不一定要最好.


但, 這並不是通則!

「鼓勵」對「受教」部屬是有效的, 這類型的部屬, 主動積極,態度良好, 並懂得自我檢討, 對組織有高度的認同感, 對自己有很高的期許, 自信而不自負, 積極的鼓勵是非常有用的. 若對「不受教」部屬, 再多的「鼓勵」也無法產生激勵的效果, 因為他們自以為是, 不會自我檢討, 也沒有強烈的工作的動機! 若部屬有高度的惰性, 或陷入自我感覺良好的迷思中時, 有時「責罵」反可喚起他忽略到部份. 或許, 中國人「不打不成器」就是這個道理!


從「情境領導」的觀點, 「Y理論」的部屬適合「鼓勵」, 「X理論」的部屬適合「責罵」. 當然無限制的「鼓勵」, 或過度的「責罵」都會帶來反效果! 中國式管理的「恩威並重」, 「剛柔並濟」就是這樣的一個寫照吧!



(李弘暉博士,元智大學管理學院領導暨人力資源學程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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